观点网讯:7月18日,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庄士机构”)及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庄士中国”)联合公布,庄士中国的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庄士已与其他发起人订立协议,成立及投资于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深圳公司),其主要业务将包括在深圳进行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及开发。
庄士中国于深圳公司成立时,将拥有其约3.8%权益,余下96.2%权益则由其他发起人拥有。
根据协议,深圳公司注册资本将为26.6亿元人民币(约33.63亿港元),其中庄士中国的投资总额将为1亿元人民币(约1.26亿港元)。
公告双方认为,成立及投资于深圳公司将是双方进一步扩展其在中国的房地产投资及开发业务以及整体投资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