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公司”)向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信托)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2年5月8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蓝凯贸易授权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对西湖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为西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为蓝凯贸易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均为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