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6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模式创新实施方案》,定于2012年11月20日在昆明市全市范围内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创新流程。其中,决定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恢复时间预计为2013年一季度末。
根据公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承诺: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时一次性办结借款申请的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受理、审批和贷款资金的发放。且由专业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每笔住房公积金借款提供贷款期间的连带责任担保。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的营业网点直接提出借款申请,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经营网点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
公告还显示,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恢复时间预计为2013年一季度末。2011年11月7日暂停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自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12年11月20日全面恢复办理。
近期多地公积金政策都在进行调整,据上海当地媒体消息,上海市公积金中心11月8日公告表示,自11月15日起,未与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协议合作的商业银行房贷借款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按月至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受理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