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12月17日施行。
根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上市公司应当终止重组进程,进入行政许可阶段的,中国证监会将终止审核。
并明确指出,在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中,证券交易所负责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强化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的发布将起到信号作用,明确告知重大资产重组当事人、利益方和相关主体,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必须真正承担起对相关内幕信息的管理职责,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否则,因内幕信息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内幕交易,将直接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推进。
除此之外,该暂行规定还合理界定了打击范围,疏堵结合,综合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一旦核查排除相关因素或者消除影响,将立即恢复重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