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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老城新建筑限高30米 珠江实业项目降高获赔5亿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媛娜     时间: 2012-11-12 03:39:02    来源: [ 观点网 ]

为守住广州老城新建建筑高度禁超30米的规定,珠江实业即将开工的中山四路JY-8地块高度将降低20米,为此广州市政府拟赔偿开发商5亿元。

  观点网讯:据广州媒体报道,广州市长陈建华11月8日在巿规委会会议上表示,为了守住广州老城新建建筑高度禁超30米的规定,珠江实业即将开工的中山四路JY-8地块高度将降低20米,为此广州市政府拟赔偿开发商5亿元。

  据了解,该项目是广州地铁1号线对外招商引资合作项目,位于中山四路农讲所附近,珠实集团和珠江实业控股的捷星公司公司参股25.953%。1994年,该地块获批,容积率高达12.0。2006年,该地区法定控规出台,容积率降到5.6。

  业主单位珠江实业据此做了两个建筑方案。方案一是楼高58米,容积率5.6;方案二是楼高49.5米,容积率5.51。但根据此前广州通过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山四路位于历史城区范围,新建建筑最高不能超过30米。

  对此,广州市长陈建华表示,容积率上要大幅度压减,建筑高度要按照30米控制。广州市政府为此要拿出5亿元对开发商进行补偿。

  历史资料显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从2003年开始编制,并于今年3月份开展专家论证会,会议透露,广州的历史城区范围约为20平方公里,规划对保护区域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约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过4层,办公不超过3层);建设控制地带约2.5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住宅不超过6层,办公不超过4层);环境协调区约15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在30米以下(住宅不超过10层,办公不超过7层)。现状建筑的高度可维持不变。对于高度超过30米的已批未建的项目,进行核查研究后,将分类处理。

  同时,该保护规划共划定了48片历史文化街区及文化保护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22处。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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