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康达尔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就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沙井街道、福永街道三块土地征收和开发签订的《收地补偿协议书》,康达尔公司将取得西乡固戍地块10.5万平方米保留用地的商住开发权(以下简称“西乡项目”),实际可开发用地面积为112,689.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1,910.7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8,372.2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15%,即为77,755.83㎡,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33,538.50㎡,含地下停车位4,173个。
(二)根据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康达尔公司将保留西乡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8,372.21㎡中的约15万平方米的公寓、商业及办公作为持有性物业进行投资。
鉴于康达尔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与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就本公司位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的两块土地征收签订了《收地补偿协议书》,截止2011年12月31日,康达尔公司已收到坑梓两块土地的土地补偿款为人民币肆亿捌仟捌佰壹拾万陆仟陆佰贰拾肆元整(小写:¥488,106,624元)。
为了确保西乡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经康达尔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政府对收回坑梓基地两块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应专项用于西乡项目持有性物业包括公寓、商业及办公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