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新华社8月24日报道,为抑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苗头,山东省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制,并会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同时,山东省还将严格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核,其中,对预售报价过高、随意调价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一律不予发预售许可证。
此外,山东省还要求,所有在售楼盘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源和价格,严厉打击捂盘囤房行为。
另据了解,关于商品房预售管理,山东省目前已出台相关新规定,即自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将暂不发预售证。
而根据8月23日,山东省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消息,山东省将继续落实对首套普通住房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城市可对首次购房者适度降低首付比例、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延长还款年限,支持居民自住性购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