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5日,三亚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三亚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限价商品房的建设模式、购房资格、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限价商品房利润不超过建设成本的6%,限价商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等。
《办法》规定,三亚市将通过集中、分散、配建等方式,开发建设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利润不超过建设成本的6%,其用地指标将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其中,集中建设限价房将由三亚市政府确定建设项目,由住房保障相关机构负责实施。远离城区且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分散建设的模式建设供应限价房。对于那些销售完毕仍有剩余住房的限价房项目,市政府将通过定向建设的方式统一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购买。
限价商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限价商品房保障对象为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含驻三亚的中央、省、省市两级管理单位)在内的,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但支付能力欠缺,难以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员工可向单位提出购买申请,其他居民则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交申请。申请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5年内不得将房屋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