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宁波市住建委日前发布通知称,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每户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据了解,2011年4月,宁波市住建委将此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每户40万元调整至每户60万元。
有计算指出,在2011年4月19日至2012年6月30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期间,按当前房价,以借款人购买90平方米普通住房约需花费120万元左右,除首付30%(首套房)后,借款人需要的贷款资金在80万元以上。
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的额度计算,商业贷款20万加上公积金贷款60万,以按揭20年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月均还款5292.42元。
而现在按照全额80万的公积金贷款,同样是按揭20年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月均还款5061.2元,相比之前的每户60万元每月可省下230元,20年则可省下55200元。
同时,宁波市住建委还强调,宁波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必须不低于60%,且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则一律停贷。
另据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率为55.62%,该比率自2011年11月至今已连续8个月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