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日晚间,*ST商务发布公告称,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241号文),公司A股股票获准于2012年8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3日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自2012年8月3日起变更为“三湘股份”,证券代码为“000863”,保持不变。
公告显示,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7,7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
而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面,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对价安排,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39,000,00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份,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4,620,264股。
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3.50元/股。
据介绍,上述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工作始于2009年,2009年9月23日,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09年10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09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接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011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1年第2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该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2011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同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上海三湘投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