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7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正式征求公众意见,该项业务将在今年推出。
据了解,深圳公积金贷款将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兼顾职工的其他购房需求。
根据《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该《规定》还显示,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另外,《规定》明确,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而骗贷者在5年内将不能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