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许可[2010]1632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3.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2,226,000,000.00元,扣除支付发行费用97,57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8,421,000.00元,其中股本42,00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086,421,000.00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2558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公告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总投资额为600,600,000.00元,超募资金为1,527,821,000.00元。
2011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1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在山东省泰安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兴建泰山千古情城项目,公司已进行全部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