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媒体5月17日报道称,《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日前印发,与去年相比,试点范围并没有变化,依旧为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最显眼的变化就要属发债品种的改变,除了3年期和5年期债券外,今年新增了7年期债券。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今年新增7年期债券,主要基于发债规模和债券资金使用这两方面的考虑。
据悉,2009年至2011年,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均为2000亿元,2012年则增至2500亿元。
此外,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比上年增加500亿元,主要是考虑保障性安居工程需加大投入,以及公益性在建项目需要安排一部分后续资金等。这些项目大多周期长、见效慢,发行7年期债券,使政府在资金安排上更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