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言
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WTPBVI(作为卖方)与利邦(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卖方于GHIBVI及Marvinbond之全部权益,总代价为(i)初步购买价32,500,000英镑;及(ii)其后购买价付款,而后者合共不得超过按完成日汇率计算之60,000,000英镑等值之港元。本公司根据买卖协议应收之总代价最多为按完成日汇率计算之92,500,000英镑等值之港元。有关代价及该等安排之详情于下文进一步阐述。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其中包括)有关出售事项之详细资料,以及本集团之财务及一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