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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亩果园不搞房地产 返10%用地建商业配套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媛娜     时间: 2012-03-21 11:29:16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市海珠区区委书记姚奕生表示,征地之后万亩果园仍是农用地性质,不会搞房地产开发。

  观点网讯:广州市海珠区区委书记姚奕生3月20日表示,目前广州万亩果园“征而不转”(政府整体征地但不转变农用地性质)的征地方式已获得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同意,每亩果园征地补偿将达到32.65万元。

  目前,果园征地前期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核心区规划也通过专家论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即可实施。同时政府还将按照征地面积10%的标准给当地返还经济留用地。

  据了解,万亩果园整体征地面积有10607亩,覆盖8个经济联社,涉及9900户农民。征地补偿标准目前已经明确:征地土地补偿费为24.5万元/亩,青苗补偿费为6.25万元/亩,鱼塘鱼苗补偿费为0.8万元/亩,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为1.1万元/亩。加起来每亩果林补偿达到32.65万元。农业生产用房屋及建(构)筑物参照海珠湖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海珠区的计划,今年9月1日前,万亩果园就要完成全部征地;10月1日前,首期800亩湿地公园样板区建成开放。

  姚奕生还表示,征地之后万亩果园仍是农用地性质,不会搞房地产开发。但返还的10%经济留用地,当地可以按规划指引兴建高级写字楼、高档商务中心、星级酒店等湿地的商业配套,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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