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8日,中国新城镇发布公告称,2011年公司收入为6.4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57%;净利亏损2.01亿元,去年同期净利则是2.47亿元。
同时,新城镇的资本负债比率由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9%上升至2011年末的46%。
中国新城镇表示,经营业绩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的次数和其中达成的成交价所带动,但公开拍卖的次数及成交价非本集团所能完全控制。本财政年度,由于缺乏出售土地使用权,集团收入及经营溢利较2010年分别下降57%及129%。
另外,对于该公司于去年11月就终止动迁合同自长春管委会接获一份解释函件,中国新城镇公告表示,公司与长春管委会同意动用其应付管委会的拆迁费用7400万元抵销部分应收款项,余额约1.99亿元仍未偿付。
中国新城镇指出,由于余额账龄逾两年,且长春管委会未能于延长还款期内兑现兑诺及中止与公司合作,尽管公司尽全力追讨应收款项,且将继续追讨该笔款项,鉴于目前情况,公司就未偿付余额作出全额拨备1.99亿元,并不影响账目中与长春项目无关的其他应收款项。
就去年年度录得已竣工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2400万元人民币及在建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900万元,中国新城镇解释,主要是因为物业价值下降,并由于中国政府主要针对房地产行业实施宏观经济抑制政策,而受到房地产市场疲弱的严重影响。
针对应付帐款增加1.27倍至20.87亿元,中国新城镇回应称,无锡项目动迁应付帐款大增2.4倍,拆迁进度加快;而上海项目动迁应付账款升2.1倍,是由于原住民动迁补偿费用增加6亿元;应付建筑账款升36%,加主要由于物业开发的建设进度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