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概述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商”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融发公司前期15亿借款,同时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做好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项目(为公司原晶岛国商购物中心项目,于2010年11月30日进行更名。以下简称“皇庭广场”,)开业前的装修、招商及前期推广工作。
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六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一》及《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二》,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借款议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一》的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总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
2、借款利率:年息不超过11.5%;
3、借款期限:期限不超过2年;
4、担保方式:融发公司以皇庭国商购物广场项目房产证提供抵押担保;融发公司股东POWERLAND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PHL”)公司以其持有的融发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我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和其控股的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借款用途:偿还前期1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
以上借款金额和条件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为准。
(二)、《关于拟同意融发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二》的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借款利率:年息不超过12%
;3、借款期限:期限不超过2年;
4、担保方式:我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和其控股的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发公司以皇庭国商购物广场提供余额抵押担保;
5、借款用途:
(1)用于偿还融发公司前期3亿元人民币的债务;由于融发公司2011年发生的3亿元债务将于今年到期(因约定利率随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由于借款期间调息,现借款实际年利率为12.635%),本次拟借款3亿元用于偿还该笔借款,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2)新增的2亿元借款用于项目开业前的装修、招商和前期推广等工作。以上借款金额和条件以借款机构最后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