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梁嘉欣 通过改撤销第一张许可证,缠绕滨江集团城市之星项目多时的违建风波总算是有个明确结论。
3月6日,杭州市规划局公开表示,滨江房产集团开发的“城市之星”的确存在着两次许可,但不存在两次规划调整,撤销的第二张许可证涉及的数百套已售商品房,不会成为违规建筑。
起因:两张许可证
事情还是源于2010年10月杭州市规划局发的城市之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该许可证,城市之星6幢楼统一楼高为44层。
而楼盘周边的居民则认为,该高度严重侵犯了他们的“日照权”。
据介绍,杭州标规定为“确保住户在大寒日的9至15时中,有2小时的日照”,而国标、省标均为“确保住户在大寒日的8至16时中,有2小时的日照”。
城市之星项目的开发权由滨江2007年2月竞标并取得,2008年杭州市政府曾核发一张规划许可证,6幢楼其中4幢楼建至21层,1幢楼建至31层,1幢楼建至44层。
然而,2010年杭州市的第二张规划许可证中,却显示6幢楼统一增至44层。
杭州业内人士指出,楼层的增多,明显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周边楼房的居民的景观、日照等,这也容易引起周边居民的不满。
在此之前,杭州规划局曾于2010年5月召开听证会,称将在项目原规划基础上加高至44层,这招到相邻小区居民的强烈反对。
“真正对我们产生影响的就是第二证。于是我们向多个相关部门投诉,但始终没有解决。”相邻的观音塘小区居民如此表示。
投诉未果,83名观音塘小区居民唯有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起诉杭州市规划局,要求撤销第二证。
2011年7月初,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83户居民败诉,杭州市规划局核发给“城市之星”的第二证有效。
7月15日,居民上诉至杭州中院,要求依法改判撤销第二证。
11月14日,杭州中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西湖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杭州市规划局于2010年8月19日发出的第二证。
杭州中院称,《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需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在确定整个建设项目合法的情况下方可作出许可。
杭州市规划局对涉案项目中的6幢建筑分两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种做法,无法律依据,也缺乏正当性。
滨江方面亦承认,公司败诉,但并未披露相关的法律文件。
经过:涉嫌违建
滨江集团于今年2月25日对此案发布公告称:“公司严格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条件进行规划设计,严格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许可文件进行合法开发建设。”
在杭州中院判决撤销城市之星第二证之后,城市之星涉案商品房则变成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状态,按规定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但据了解,目前该楼盘仍在施工,杭州业内人士向观点新媒体透露,目前城市之星正在进行外立面的装修。
根据滨江集团公告,该项目已全部结顶,正处于外立面和室内施工阶段。项目根据商品房预售证进行合法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签订预售合同789套,销售率达99.37%。
相关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城市之星已被撤销第二证,所涉商品房已属违法建筑,不能申领房产证。如果要合法化,必须得到规划局关于6幢44层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必须得到受利益(采光)损害相关人--相邻小区业主的同意。
有传闻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节前就裁定:城市之星21楼以上为违章建筑。据统计,涉案的数百套已售商品房,市值逾20亿元。
换言之,第二证的撤销,随时令已购涉案商品房的业主无法顺利入住,而即将进入滨江口袋的20亿销售额也可能打水漂。
但滨江集团认为导致违规的原因不在公司,而是当初公司获得土地时容积率、限高等设置不合理造成的。
结果:改撤第一证
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城市之星在开工之初,应已打算所有建筑的高度均达到44层。
“以4幢原规划建至21层的楼房为例,如在建造之初按21层标准打地基,那么此后肯定不可能加盖至44层,因为这样会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有倒塌的危险。”
根据2008年2月21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联合发布的《“城市之星”项目方案设计的批复》,城市之星在方案设计之初,就是6幢建筑都按44层以上高度设计。
杭州市规划局3月6日亦指出,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滨江房产编制了该地块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布局为6幢44层150米的超高层建筑。
对于两次发证的原因,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证中,规划局已发现规划高层建筑对部分周边现状住宅有日照影响。
考虑到该项目为已出让土地,有开工时间要求,2008年6月,对未产生日照影响的规划建筑部分(不超过21层)的规划先行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待有关部门对日照有影响的现状住宅住户进行补偿后,于2010年8月,再行核发剩余部分的许可证。
实际赔偿结束后,周边住户因日照采光受影响,提出新的赔偿要求,并质疑规划局。2010年11月,与城市之星项目相邻的观音塘小区居民,一纸诉状将杭州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的确存在两次许可,但未两次调整规划。未突破2007年经市政府批准的《钱江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的这一地块限高150米。”杭州市规划回应称。
杭州市规划局表示,为切实纠正分次发证违法的问题,在注销已被法院撤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上,根据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撤回了城市之星项目的第一次发证。
同时鉴于本次重新发证项目的实证性内容并未发生变化,市规划局按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对整个项目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此,撤销的第二张许可证涉及的“城市之星”数百套已售商品房不会成为违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