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绩
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资产达人民币62.05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22.0亿元,权益总额较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升约12.0%。本集团二零一一年实现经营收入达人民币25.5亿元,较二零一零年增加约34.3%,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5亿元,较二零一零年上升约138.7%。本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31元,而二零一零年则为人民币0.15元。
回顾期内,毛利率约为30.2%(二零一零年约13.6%),较二零一零年同期上升16.6个百分点。其中:综合开发业务毛利率约为38.5%,较二零一零年同期增加24.3个百分点,主要为成都华侨城产品结构毛利较二零一零年同期高,以及二零一一年因合并成都华侨城产生的公允价值增值的摊销少于二零一零年同期;纸包装业务毛利率约为12.5%,较二零一零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边际纯利率约为6.2%(二零一零年为约3.5%),较二零一零年增加2.7个百分点。其中:综合开发业务权益持有人应占边际纯利率约为7.4%,较二零一零年同期增加3.6个百分点;纸包装业务权益持有人应占边际纯利率约为3.6%,较二零一零年同期增加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