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明助学金捐助6446名大学生仅283名返还助学金
本报讯(记者王丽平摄影报道)接受助学金,签订“道义契约”,承诺在经济情况许可时,返还助学金并加入到助困的行列中。曾经签订的“道义契约”,到底有有多少大学生实践了当初的承诺?昨日上午,由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设立的仲明助学金,在顺德国华纪念中学举行了2011年度助学金的颁发仪式,有广东19所高校的533名学生受助,并签订“道义契约”。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负责人陈心宇介绍,14年来广东省内已有6446名贫困大学生接受仲明助学金的捐助,但目前仅有283名大学生履行了“道义契约”的承诺。
统计 283名大学生返还助学金
据了解,在1997年,杨国强先生设立了仲明助学金,每年捐赠100万元帮扶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自2006年起每年捐资200万元。该助学金不需要大学生做任何经济抵押和承诺,只是要求大学生在领取助学金时,签署一份“道义契约”,承诺在经济情况许可时,返还助学金并加入到助困的行列中。
仲明助学金管委会负责人陈心宇告诉记者,14年来,仲明助学金已发放1900万元,捐助的贫困大学生有6446名,但截至目前,仅283名大学生在毕业后履行了当年的“道义契约”承诺,共返还79万多元助学金。
作为仲明助学金的设立者,杨国强昨日在仲明助学金的颁发仪式上对受助的大学生感言,“仲明助学金要求大家签订‘道义契约’,不是为了还钱给我,只是希望更多的学子能在经济条件许可下,帮助更多有类似经历需要帮助的人。”杨国强认为,成功虽然没有公式,但是有很多基本点,社会责任感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连基本点都做不到,很难走远。
接力 受助者成立“爱心传承基金”
返还助学金的人数不足5%,爱心传递的情况令人担忧?但昨日当由受助者成立的“仲明爱心传承基金”,送上首笔2万元的传承基金时,又让人看到了希望。
刘国兴,1998年领到了3000元的助学金,在去年他一次性返还了5000元。今年刘国兴和十几位受助学子正在筹备成立“仲明同学会”。
刘国兴告诉记者,成立同学会,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在校仲明学子得到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让离校的仲明学子有一个联络、交流的平台,吸引更多仲明学子加入到还款和爱心传承的队伍中来,同时在社会上树立“仲明学子”和当代大学生诚信的形象。
记者也了解到,筹备中的“仲明同学会”还拟成立“仲明爱心传承基金”。这一“基金”的所有资金来源于曾经受助学子的捐赠,基金经费将全部用于“仲明助学”的爱心传递。昨日在仪式现场,十几位筹备小组成员集体将首笔2万元的“仲明爱心传承基金”,捐赠给了仲明助学金管委会。
争议 签了“契约”就必须还钱?
6446:283,看到这个数字对比,令人感到有点失落,但是否只有返还了助学金的学生才算履行了“道义契约”?到底如何履行“道义契约”才算守约?
对于那些没有返还助学金的学生,“虽然我不会去批评他们,但是十分失望,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当然要回馈社会,让爱心传递下去啦!”家住大良的李阿姨说,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了别人帮助。同时她认为,如果有能力都不返还助学金去帮助更多人,这是个人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不过也有人认为,要求所有人都返还助学金是一种“理想化”的境界。“不能要求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变成慈善家。”市民戴先生说。而彭小姐也认为,慈善的力量不在于即刻见效的金钱回报,而在于深入人心的触动。与人玫瑰,手有余香,也许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并没有返还助学金,但他们可能在日常生活里以各种形式回报社会,如果能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个契约的作用也就得到体现了。
专家言论 不还钱不代表大学生诚信缺失
对此,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健刚看来,这个现象很正常,他表示这并不代表着当代大学生道德缺失,不讲诚信。因为目前这些受助的学子正处于求生存求发展的阶段,可能还没有这个能力来还钱。
朱健刚还认为,助学金对于贫困的大学生来说,首先就像一份“礼物”,而不是借钱还钱的关系,签订“道义契约”并不违背慈善救助的原则,它只是一种期望,相信仲明助学金的创立者也是这样的初衷。
最后,朱健刚提醒说,虽然现在返还助学金的人还不多,但相信绝大部分的学子都记着这份“礼物”的恩情,在更长的时间后,这些受助学子会加倍偿还,传递爱心。这种传递除了返还助学金的方式,可以有更多元的方式来进行。所以,大家不应该也没必要对目前或以后未还钱的学子进行道德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