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计息债务总额约为港币2,833,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2,381,000,000元),债务总额中约20%(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35%)归类为流动负债,其中港币193,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196,000,000元)乃有关附有可随时要求还款条款之银行贷款。根据相关贷款协议之还款时间表,计息债务之流动部份占其总额约为13%。债项总额增加,主要是由于为一项香港投资物业进行再融资以提高融资额度,以及提取额外银行贷款以向内地发展项目注入资金所致。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之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包括定期存款)约为港币1,340,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1,089,000,000元)。于期末,本集团可用作营运资金之已承诺但未动用银行信贷总额约为港币603,000,000元。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股东资金总额约为港币4,166,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3,995,000,000元)。上述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间股东应占溢利所致。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按计息债务净额约港币1,493,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1,292,000,000元)与股东资金及非控股权益合共约港币4,378,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4,175,000,000元)所计算之负债比率为34%(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31%)。
融资及财务政策
本集团之融资及财务政策并无重大变动。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外汇合约或任何其他对冲工具之重大风险。
资产抵押
本集团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已将账面总值约港币5,323,000,000元之物业及银行结余作为抵押品,藉以取得本集团之若干银行信贷。
雇员及酬金政策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不包括其共同控制实体)共聘用约360位雇员。本集团之酬金政策及雇员福利并无重大变动。
财务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营业额及股东应占溢利净额分别为港币404,000,000元(二零一零年:港币72,000,000元)及港币88,000,000元(二零一零年:港币76,000,000元)。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18.32仙(二零一零年:港币15.85仙)。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股东权益为港币4,166,000,000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3,995,000,000元),而股东应占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8.67元(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币8.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