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9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该公司针对与B&F&LGROUPLIMITED(简称“佰富利集团”)的纠纷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起仲裁程序,请求裁决佰富利集团对双方合资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振业”)偿付210410058.42元。
该公告显示,纠纷案起于2005年12月,该公司与佰富利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依法成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合作开发湖南长沙岳麓区浪琴湾项目。
根据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市场变化和拆迁的实际需要,需股东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对等追加投资,但佰富利集团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追加投资义务。在此情况下,深振业只能单方追加投资。
截至报告披露日,深振业对项目公司的总投资累计已达人民币5.7亿元,而佰富利集团的投资仍只是第一次买地时的3000万元。由此深振业决定通过仲裁程序讨债。
根据该仲裁公告,深振业提出的债务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依照双方此前签署的协议,佰富利集团承诺独自承担的额外增加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约1.51亿元;二是依照双方现有股权比例,佰富利集团应该追加的投资额约5990万元。两者合计约2.1亿元。
资料显示,佰富利集团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郭辛,隶属佰富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佰富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商贸、地产、流通于一体的综合企业集团,其投资的湖南美联置业曾开发建设位于长沙中心城区556亩的锦湘国际星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