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9日,财政部代理招标发行2011年天津、河北、江西、广西、四川、贵州、甘肃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券(六期),期限为5年,发行量为240亿元。
财政部发行的公告显示,上述240亿元地方债中,天津、河北、江西、广西、四川、贵州、甘肃省(区、市)额度分别为13亿元、37亿元、35亿元、30亿元、68亿元、27亿元、30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六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据公告显示,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3%,2011年8月3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9月1日发行结束,9月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另外,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8月3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6年8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