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12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规范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6月起,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这是陕西省政府部门首次采取措施将车库和车位纳入房地产调控。
通知指出,从今年6月起,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的租售列入房地产市场调控内容,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对其预(销)售、价格备案等相关内容一并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在项目规划建设时应做到“四同步”:将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销售、同步交付使用。
陕西省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出售和出租情况的监督管理。制定车位、车库销售、出租管理的具体办法。陕西省住建厅、省物价局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与房价调控情况一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