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6月8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6日,《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深圳第二批城市更新项目包含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等5个区和光明新区共13个项目,其中可安排居住用地面积近百万平方米。
其中,罗湖区2个更新项目为翠竹路特发保税黄金珠宝产业中心更新单元,及莲塘第七工业区更新单元。两个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分别为17191平方米及27766.9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工业功能;工业、居住功能。前者要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后者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7083平方米。
南山区2个项目分别是南山工业村更新单元,以及南油大厦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分别为42286.2平方米及13447.6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工业功能;商业、办公功能。前者要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
盐田区1个项目为沙头角林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4898.4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办公和服务业功能。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
宝安区更新项目有3个,分别是:龙华街道卢山工业区更新单元、松岗街道东方片区更新单元、民治街道上塘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共22.26万平方米,拟更新方向均为商住功能。配建要求分别为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不少于10000平方米(独立占地敬老院)、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为11500平方米。
此外,龙岗区4个项目分别为龙城街道盛平第二工业区更新单元、葵涌街道高源社区谭屋围片区更新单元、龙岗街道龙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总共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95.13万平方米,拟更新方向皆为居住及商住功能。
光明新区1个项目,即公明街道新创维电器片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130326.5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功能,要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19549平方米。
公告还提示,该计划草案内城市更新单元,其更新单元规划经审核批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并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另外,草案所称“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应由改造单位完成拆迁后移交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