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1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称,此前统计局官网发表的居民每月人均居住支出680元/月的数据,系郑学工的个人观点,国家统计局会在本月18日发布一些详细的数据。
盛来运解释称,680元的数据,存在指标口径上的误用和数据的误用,数据并不准确,是郑学工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
他指出,在数据误用方面,郑学工的文章在计算购房支出时,使用的数据是去年全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金额4.4万亿,除以全国城镇人口,从而得出680元/月的结论。事实是,住宅的销售对象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企业;销售给个人的住宅,可能是城镇人口,也可能是农村人口。
因此,该数据夸大了居民消费中的居住支出水平。
盛来运介绍,居住支出和个人住房支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居住支出是从消费方面,反映居民在住房以及居住相关支出的情况,而人均住房支出既包括住房投资,也包括住房消费。
此前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居民住房人均月支出111元人民币”。
5月4日晚间,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其官方网站上对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城镇居民住房人均月支出111元”给予解释,称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这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也是一个全国平均数。
5月10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郑学工郑学工文章,称人均居住支出为680元/月,随后该文章被撤稿并发表郑学工个人声明称,680元/月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