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容积率新规 保障购房者利益
作者: 见习编辑 周茉     时间: 2011-05-05 11:51:55    来源: [ 观点网 ]

温州制定此政策的目的主要为防止建设单位规避法律漏洞违规超建,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

  观点网讯:5月4日,温州市新制定了《温州市市区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对建筑层高、飘窗等如何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进行限制规定。

  根据新规,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6米的,超出高度部分以每1.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0.5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层高为3.6米(含)~4.8米的,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层高为4.8米(含)~6米的,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以此类推。

  新规主要以国家和省房产测量规范明确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手续时对建筑面积为计算的依据。

  《规定》对建筑层高、飘窗、阳台、设备平台、避难空间等如何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如有不符合者则不能通过规划审批,与层高的限制具有同样的意义,从而堵住容积率计算的“漏洞”。

  此规定的出台,对按规办事的开发商无任何影响,对钻空子的开发商来说,将具有重大约束作用。一方面制约了开发商偷面积的行为,另一方面,也会增加了购房者的难度。

  针对温州市本次推出的新规,温州市规划局有关专家介绍,“这次规定对于计算容积率采用的基础规范进行了调整,原先根据的是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现在则是以《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把规划许可的面积跟最后房产登记的产权确权面积统一起来。”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这是衡量地块内建设容量的重要指标。所谓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是房屋开发商向政府缴纳地价款及配套费的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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