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4日晚间,国家统计局官员在其官方网站上对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城镇居民住房人均月支出111元”给予解释。
该官员表示,此前统计局的数据中,“中国城镇居民住房人均月支出111元人民币”,这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另外,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关于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统计的几点说明”中分别就统计口径、调查方法等加以解释。
王有捐称,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服务费等。但是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王有捐进一步指出,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这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也是一个全国平均数,是在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城镇、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后的平均水平;同时,也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
据悉,在2010年的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而他们无需支付房租,只需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此计算出来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实际支出当然会与现实中的人们的感觉差距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