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8日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布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公告显示,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上海市政府表示,将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将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上海是第一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一线城市,但公告里未给出具体涨幅。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八条”要求各地方政府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40个二三线城市公布了调控目标,这些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均以控制涨幅为主,并且都未提及“居民住房实际支付能力”等关键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