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瑞安房地产11月8日宣布,因中期股息的以股代息计划,公司债券的换股将由每股4.87港元调整为每股4.78港元。
公告称,于2010年8月19日,董事会已宣派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0.06港元(“中期股息”)。中期股息将以现金(此处称“现金股息”)及/或股份(此处称“以股代息”)派发,股东有权选择收取以股代息代替全部或部分现金。其中3,696,250,910股股份持有人已选择收取以股代息,余下1,457,583,151股股份持有人将选择收取现金股息。
根据债券条款及条件的调整规定,换股价无须因以股代息而作出调整,但根据第6(C)(3)项条件,换股价已因现金股息而作出调整。所以债券的换股价由目前的每股4.87港元调整为每股4.78港元,自2010年11月8日起生效。
另根据瑞安房地产与纽约梅隆银行订立的信托契据第7.3条,为数0.0055港元(未下调的换股价金额)须结转并计入其后的调整。
根据以股代息将予发行的股份已于2010年11月8日发行。
今年9月29日,瑞安房地产宣布,完成人民币27.2亿元2015年到期按人民币计值以美元结算的4.5厘可换股债券。该债券将于9月30日在新交所上市,确定债券及选择性债券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7.2亿。并由独家账簿管理人及经办人渣打银行提呈发售及销售给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
瑞安房地产表示,本次融资所得资金,拟用作房地产业务、收购相关资产或业务、偿还现有债务资本开支及作一般公司及营运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