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价测算新规正式出台:棚改地价降低 新增两项标准

观点网

2021-01-05 10:16

  • 《规则》明确棚改地价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标准保持一致,另外新增产权归政府的房屋用于安置用房建设的地价标准与“成片开发区”补办用地手续、土地续期等事项。

    观点网讯: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附表(2020年修订稿)。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规则》在不改变地价测算规则正文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对此前《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附表进行了局部的修订和补充。

    其中,《规则》明确棚改地价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标准保持一致,即按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国有已批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改造为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类型的地价标准确定。修订稿附表显示,新增商业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8,新增居住建面由1倍系数降低至0.1。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新增产权归政府的房屋用于安置用房建设的地价标准,即政府投资新建的安置用房和产权归属政府的房屋用做安置用房的,地价按照相应用途的10%测算。

    此外,《规则》新增“成片开发区”补办用地手续、土地续期等事项,成片开发区(指蛇口工业区、赤湾港等已签订大协议的用地及原深圳市蛇口区管理局批出的协议出让用地)的历史用地补办用地手续、土地使用年期续期、补地价进入市场等事项,地价按测算规则测算结果的20%计收。

    另悉,对于部分条款和附表相关系数的适用条件等方面的理解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或补充解释,以便各部门统一做法,进一步规范地价测算工作。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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