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为绍兴荣安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6.528亿元的担保。
观点网讯:12月18日,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因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接受杭州锦岚宋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本金总额不超过12.8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对该笔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了本金总额不超过3.264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为绍兴荣安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6.528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间接持有的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绍兴荣安相关股权提供质押。
资料显示,绍兴荣安开发的绍兴市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3号地块面积50,494平方米,容积率≤2.86,位于绍兴市东至规划朱梅路,南至规划香雪路,西至大越路道路预留用地限,北至钱陶路,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截至目前,荣安地产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782,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8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33,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8%。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