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5日,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接获控股股东告知,为了使买方冉盛和中青旅有更多时间达成买卖协议所载若干先决条件,买卖协议订约各方正在协商第二份补充协议,以进一步延长买卖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
同时,上海证大方面提示,有关建议认购该公司可换股债券的商讨尚在进行中。因此,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及建议认购可换股债券未必会进行。无法保证此前公布所述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的签署或建议认购可换股债券将会落实或最终完成。
据观点新媒体查阅资料,在今年1月26日,上海证大方面公告,其控股股东东方资产、冉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青旅置业(北京)有限公司(连同冉盛统称买方)于25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及控股股东已有条件同意出售4,462,31519股股份,合共相当于公告日期上海证大已发行股本的29.99%,价格为每股销售股份0.26港元。因此,全部销售股份的总代价为11.6亿港元。
待买卖协议完成后,冉盛及中青旅将分别持有4,016,085,767股及446,231,752股股份,分别相当于公告日期上海证大已发行股本的26.991%及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