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
上市公司 >
深市 >
公告 >
正文
中洲控股:关于公司股东函的公告
时间: 2014-09-14 10:14:52    来源: [ 中洲控股 ]

上述股东关注到本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公开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4-50号)有关于“深振业与公司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表述,认为公司在上述公告中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远致公司与深振业并非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公司”)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振业”)的函,现将两个股东的函件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上述股东关注到本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公开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4-50号)有关于“深振业与公司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表述,认为公司在上述公告中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远致公司与深振业并非一致行动人。

  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深振业《关于对<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的函》;

  2、远致公司《关于对<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的函》。

  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审校:刘满桃)
关注观点新媒体
官方微信二维码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