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于本期间内,本集团取得良好的财务表现,营业额及毛利分别增加至约人民币974.1百万元及约人民币619.9百万元,较2013年同期分别增加约413.2%及约566.6%。营业额主要来自于赣州、绵阳、玉林及济宁商贸物流中心的物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本期间权益股东应占利润亦上升至约人民币220.9百万元,即按期增加214.6%。本期间的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5.5分。
期内的表现回顾
土地收购及土地储备
于本期间内,我们与地方政府新签订三份投资框架协议,即蚌埠商贸物流中心、天津商贸物流中心及佳木斯商贸物流中心。另外,我们收购总占地面积约为0.3百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上规划物业的估计总建筑面积约为0.5百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们有土地储备合共8.1百万平方米及我们于中国七个省份及自治区同时开发十个商贸物流中心项目。
销售表现及物业交付
于本期间内,本集团合约销售额达人民币1,472.8百万元,而合约销售面积为222,552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2.6%及65.5%。
于本期间内,本集团亦交付总建筑面积139,116平方米的物业,比去年同期增加249.4%。本集团在本期间内的营业额及毛利分别增长至约人民币974.1百万元及约人民币619.9百万元,展示了我们成功的经营策略及强劲的执行能力。
健康的财政状况
我们于项目初期实行“建设-出售”的业务模式,并于后期进行运营管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短,我们实现了高效的资产周转并降低了资本投入的需要,确保了健康的财务杠杆水平。截至2014年6月30日,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余额为约人民币1,751.8百万元,而总现金(1)结余约人民币3,103.6百万元。净现金(2)结余有助于降低我们的经营性风险,为未来新的项目投资提供资金来源,并为外部融资留下足够的财务杠杆空间。
毅德控股: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