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其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刊发有关亨达收购事项及亚龙湾开发收购事项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该公告所界定之词汇于本公告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该等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该等收购协议所述之该等收购事项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亨达收购事项及亚龙湾开发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完成,而本公司已分别向Grow Wealth及Woo+Woo发行509,460,864股及499,223,228股代价股份,以支付该等收购协议所述之代价,该两批代价股份各自占本公司于该等收购事项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普通股本约5.37%及5.26%。
本公司已根据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赋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联交所亦已批准代价股份上市。代价股份将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开始在联交所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7条之豁免申请已获联交所批准,且已获接纳以本公司控股股东得茂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于该公告日期附带投票权之已发行普通股本逾50%)通过该等收购事项之股东书面批准代替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预期载有(其中包括)该等收购事项及该等收购协议之进一步详情之通函将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周政
中国,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中粮置地:完成收购亨达发展有限公司及亚龙湾开发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之少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