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第十届(武汉)国际园林艺术博览会建设的需要,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江神马”)的位于武汉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南、金南二路西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储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全资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收储该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同意耀江神马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本次收储相关的事宜。本次收储土地补偿款税后净额为5.48亿元人民币。
2、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市政府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整理等工作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21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开办资金:10000万元
举办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彩萍
注册资本:495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特1号西二楼2219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会所、商品展示及游乐场。
公司持有耀江神马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耀江神马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07)第280101007号,土地面积125173.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拟签订的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储备土地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耀江神马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武汉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南、金南二路西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东国用(2007)第280101007号,土地面积125173.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储备补偿方式及费用: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应支付耀江神马的土地储备补偿款税后净额为5.48亿元人民币,涉及的相关税收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承担。
具体补偿款支付方式如下:
1、土地储备补偿款首期款为人民币274,000,000元人民币,分两次支付。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支付首付款的80%即219,200,000元人民币;待耀江神马完成临时工棚拆除(不晚于2014年10月1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再支付首付款的20%即54,800,000元人民币。
2、自办理储备地块储备红线的资料文件报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规划局窗口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再向耀江神马支付土地储备补偿款第二期164,400,000元人民币。
3、储备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耀江神马土地使用权属变更至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园林建设分中心向耀江神马付清土地储备补偿款余款109,600,000元人民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是为了第十届(武汉)国际园林艺术博览会建设的需要,本次土地收储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影响公司本年度损益约2.3亿元。该事项尚需获得有权机关审批/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