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购入
日期: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至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买方与卖方:
(1)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
(2)香港公开股票市场上的卖方。就各董事在作出任何及一切合理查询(按在可行情况而言)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者皆为独立于本公司及独立于本公司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所购入的权益:共76,085,000股九龙仓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九龙仓全部已发行股份约2.51%。
该购入的代价为每股九龙仓股份由港币48.80元至港币69.76元不等,总代价(全为现金)约为港币四十二亿一千五百万元,该代价的金额已经于各结算日期以内部资源付清。
每股九龙仓股份的代价相等于进行该购入交易当时联交所的市场报价。
有关九龙仓的资料九龙仓以地产发展为主,亦在中港两地拥有独特的投资物业,并以中国发展物业为策略重点。九龙仓是在联交所成交最活跃的本地蓝筹股之一,彰显其流通性高,以及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九龙仓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拥有物业作发展及出租用途、投资控股、货箱码头和通讯、媒体及娱乐。
于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九龙仓的已审核资产净值约为港币二千七百五十五亿五千七百万元。根据九龙仓截至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的已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九龙仓在该两年度的未扣除税项及非经常性项目前已审核综合净盈利分别约为港币五百二十五亿七千九百万元及港币三百四十四亿六千万元,而在该两年度的扣除税项和非经常性项目后惟未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已审核综合净盈利则分别约为港币四百八十三亿六千四百万元及港币三百零一亿三千二百万元。
进行该购入的原因及利益
董事会认为,过去一年的股票市场状况为购买九龙仓股份提供可增加本公司于九龙仓的拥有权的良机,而且董事会对香港及中国房地产投资及发展行业未来的长期增长潜力乐观。
董事认为该购入的条款(该购入涉及的相关交易全皆于香港公开股票市场进行)属公平和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规则事宜
由于就上市规则第14.07条而言,该购入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超逾5%,而全部该等比率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该购入对本公司而言构成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因此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有关申报和公告的规定。
会德丰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拥有物业作发展及出租用途、投资控股、货箱码头和通讯、媒体及娱乐。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的成员为吴宗权先生、吴光正先生、吴天海先生、梁志坚先生和徐耀祥先生,以及两位非执行董事郑陶美蓉女士与黄光耀先生,和七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德熙先生、梁国伟先生、史亚伦先生、邓日燊先生、丁午寿先生、谢秀玲女士与余灼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