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开世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有关变更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之年报(“二零一三年年报”),其就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提供进一步更新资料。
如二零一三年年报所载以及于本公告日期,用于收购北海街道的土地之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余额约为人民币29,100,000元(“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余额”)。由于大连旅顺口的相关政府机关并无就北海街道之合适土地订立土地投标、拍卖及列表的具体时间表,以及鉴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低迷,加上过去数月的商品房买卖较同期显着下降,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审阅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余额的拟定用途。经过审慎考虑及详细评估本集团之营运情况以及中国大连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后,董事会已议决,本公司在任何土地收购事项方面将继续秉持审慎理性的态度,于短期内亦不会考虑竞投任何土地,而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余额将由收购北海街道的土地重新分配至本集团之建筑合约工程以及生产材料成本之付款。
董事会认为上述对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余额的用途作出的变更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而获重新分配之所得款项可用作补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