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i)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刊发之公布,内容有关买方根据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向卖方收购该物业之非常重大交易;(ii)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刊发之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方与卖方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就延期贷款承担期限而订立买卖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份补充买卖协议”)及(iii)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刊发之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方与卖方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就尽职调查期间延期而订立买卖协议之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买卖协议”)(统称“该等公布”)。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背景
根据买卖协议、第一份补充买卖协议及第二份补充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买方有权自买卖协议日期(即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美国时间))起计直至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时正(美国时间)止期间对该物业状况及其财务、法务及环境方面开展尽职调查。买卖协议之第三份补充协议
经买方与卖方进一步协商后,买方已同意批准对该物业进行的全部尽职调查,惟倘卖方应同意(i)将购买价从20,995,000美元(相当于约163,761,000港元)降低至20,695,000美元(相当于约161,421,000港元);及(ii)在潜在贷款承担或贷款废止方面与买方合作。
因此,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美国时间),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之第三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买卖协议”,连同第一份补充买卖协议及第二份补充买卖协议,统称“补充买卖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同意补充或修订买卖协议的若干条款,其中包括降低购买价。
购买价
根据第三份补充买卖协议的条款,该物业的购买价应从20,995,000美元(相当于约163,761,000港元)降低至20,695,000美元(相当于约161,421,000港元)。批准尽职调查
根据第三份补充买卖协议的条款,买方同意批准对该物业进行的全部尽职调查。于批准买方对该物业进行的全部尽职调查后,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首期按金500,000美元(相当于约3,900,000港元)连同加付按金500,000美元(相等于约3,900,000港元)应属不可退还,惟倘以下情况除外:(a)卖方严重违约,或(b)未能达成任何交割条件(贷款承担及╱或股东批准除外)。
贷款承担
于本公布日期,买方尚无法就承担贷款取得相关贷款人批准。根据第三份补充买卖协议,卖方同意付出商业上属合理的努力以根据买方可接受的条款向相关贷款人取得贷款承担方面的批准。
除经补充买卖协议修订外,买卖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保持不变。
短暂停牌及恢复买卖
股份已自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布。股份将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