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作出。
兹提述中信泰富于2014年4月16日刊发之公告,于2014年5月14日刊发之通函及于2014年6月3日刊发之公告,均有关中信泰富计划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收购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股份”)全部已发行股份(“计划收购”)。待余下条件得到满足和计划收购完成后,中信股份将成为中信泰富的全资附属公司。由于中信股份曾于中国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因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则,中信股份需公布其自身及其附属公司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每季度定期编制的财务报表。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3个月的有关文件已于2014年6月10日分别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bond.com.cn、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并在本公告后节录。
投资者务请注意,由于中信股份下属持有中信泰富股份的附属公司将其持有的中信泰富股份划转至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家或多家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的交易于2014年3月31日尚未完成,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3个月的中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财务报表包含中信泰富,且并无经独立核数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