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南京朗铭与(i)浙江万科及(ii)宁波金翔订立了收购协议,据此,南京朗铭将向浙江万科收购项目公司34%权益,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68,000,000元;而宁波金翔亦将以人民币66,000,000元向浙江万科收购项目公司33%权益。
收购协议
日期: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
订约方:(1)南京朗铭
(2)浙江万科
(3)宁波金翔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浙江万科及宁波金翔、及其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股东各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收购事项的资产
南京朗铭将向浙江万科支付股权转让价以收购项目公司34%权益,而宁波金翔将向浙江万科收购项目公司33%权益。
在完成股权转让后,项目公司将由南京朗铭持有34%、浙江万科持有33%及宁波金翔持有33%。
股权转让价
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68,000,000元,将由南京朗铭在签订收购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支付。
股权转让价乃订约方经公平合理原则议定,为项目公司实收资本的34%。股权转让价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已在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由浙江万科在中国杭州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已全部缴纳。项目公司并已取得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为人民币682,080,000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56,286平方米,容积率为2.5。该地块将建筑为住宅、车位和商业并对市场出售,预计总建筑面积可达140,715平方米。该项目土地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4,847元(以建筑面积计算),其周边住宅之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2,000元至人民币16,000元。
该地块所处的良渚新城,位于杭州主城西北部,余杭区中部,距市中心约10公里,与杭州主城无缝对接,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良渚是被誉为“中华文明曙光”的良渚文化的发祥地,中华民族和东方文明圣地,依托5,000年的良渚文化建设的良渚文化村是融合了田园城市、有机疏散、复合功能、有机生长、都市村落等核心理念的新田园城镇实践范本。良渚新城规划建设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的当代新城,日本永旺商场、奥特莱斯商场、中青文化广场、浙大创业园等商业生活配套日益成熟,正在建设的地铁2号线距地块仅500米,可直达市中心,交通出行便利,是杭州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之一。
项目公司自其成立起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经审核除税前溢利为人民币20,465元及除税后溢利为人民币15,349元。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经审核资产净值为人民币200,015,349元。
于本公告日期,浙江万科已向项目公司垫付股东贷款人民币529,414,469元。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南京朗铭及宁波金翔将分别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人民币180,000,919元及人民币174,706,775元。项目公司在收到该等股东贷款后将用作偿还部份浙江万科提供的股东贷款。在偿还部份浙江万科的股东贷款后,三方股东向项目公司所提供的股东贷款将与其各自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一致。
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本公司是朗诗集团绿色住宅地产发展业务唯一的上市平台。本集团一直致力寻求合适的地产开发用地。透过收购事项,本集团将可以参与该地块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拓展本集团在国内的房地产发展业务,董事认为收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为一般商业条款,且本公司参与收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资料
南京朗铭为一间在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浙江万科为一间在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宁波金翔为一间在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收购事项的若干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