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发行人开始就未偿付875,000,000美元于二零一五年到期之9.750%优先票据提出美元票据交换要约及就其未偿付人民币3,500,000,000元(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截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00美元兑人民币6.1495元计算相等于569,151,964美元)以美元偿付于二零一五年到期之7.625%优先票据提出人民币票据交换及收购要约。
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伦敦时间下午五时正前根据美元票据交换要约有效给予交换美元票据指示且并无有效撤销有关指示的各合资格持有人,将会就每1,000美元获得7.5美元的提早参与付款。
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伦敦时间下午五时正前根据人民币票据交换及收购要约有效给予交换或出售人民币票据指示且并无有效撤销有关指示的各合资格持有人,将会就每人民币100,000元获得122.00美元的提早参与付款。
美元票据交换要约之代价将包括,就每1,000美元本金额之美元票据而言,(1)合资格持有人可选择(a)本金额为1,000美元之新二零一八年票据;或(b)本金额为1,000美元之新二零二零年票据,无论如何选择,均会受到与最低面额有关之条例之规限;加(2)交换溢价45.00美元;加(3)应计利息;加(4)7.50美元的提早参与付款(倘适合)。该代价(不包括应计利息)产生105.25%(就于提早参与日期之前提交之指示而言)及104.50%(就于提早参与日期之后但于届满日期之前提交之指示而言)之美元票据之理论交换价格。该等理论价格仅供说明。
人民币票据交换及收购要约之代价将包括,就每人民币100,000元本金额之人民币票据而言,(A)倘合资格持有人选择交换,(1)合资格持有人可选择(a)本金额为16,261.50美元之新二零一八年票据;或(b)本金额为16,261.50美元之新二零二零年票据,无论如何选择,均会受到与最低面额以及以现金交收代替零碎票据有关之条例之规限;加(2)交换溢价284.60美元;加(3)任何零碎现金付款;加(4)应计利息;加(5)122.00美元的提早参与付款(倘适用);或(B)倘合资格持有人选择收购,(1)现金金额16,546.10美元;加(2)122.00美元的提早参与付款(倘适用);加(3)应计利息。该代价(不包括任何应计利息)产生102.50%(就于提早参与日期之前提交之指示而言)及101.75%(就于提早参与日期之后但于届满日期之前提交之指示而言)之人民币票据之理论交换及收购价格。该等理论价格乃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1495计算,仅供说明。
新二零一八年票据之利率及收益率将不会低于每年8.50%。新二零二零年票据之利率及收益率将不会低于每年9.25%。
有关该等要约之条款及条件之详细说明,合资格持有人应参阅要约备忘录。
发行人正同时另外进行一项发售,以向亚洲及欧洲机构投资者发行及出售新票据。新票据预期由发行人发行及由本公司担保。
同时发行新票据能否完成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发行人预期同时发行新票据项下出售之任何新票据,将会按相等于或高于该等出售的新票据之本金额100%的发行价出售。本公司已收到将新票据于新交所上市之原则上批准。新交所对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意见或报告是否正确概不负责。新票据获准纳入新交所正式上市名单不得视为本公司、发行人或新票据之价值指标。新票据未曾亦将不会申请于香港上市。
此外,本公司谨此向市场提供部分最新发展之资料。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偿还银行及其他借款合共人民币2,130,000,000元,并产生额外银行借款共人民币3,162,000,000元。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发行人发行人民币2,500,000,000元由本公司担保于二零一七年到期的6.875%优先票据。
瑞安房地产:开始就未偿付8.75亿美元及人民币35亿元以美元偿付之优先票据提出交换要约,及将建议票据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