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与广西置业于2014年4月11日(交易时段后)订立增资扩股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与广西置业同意向桂林保利增资╱出资,以合作开展桂林保利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暂定名)(“艺术中心项目”)。
本公司拟通过艺术中心项目,实现将本公司的三项主营业务在一个区域内集中展示并延伸的新型业务模式。本公司在该项目中主要承担对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并聚集剧院演出内容创作基地(由多个小剧场及演艺培训中心组成)、画廊及艺术品创作交易中心、电影体验中心等文化产业,以实现本公司业务延伸和文化产业经营的新模式,并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该项目的开发建设部份主要由广西置业进行。
截至本公告的日期,桂林保利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元。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书,本公司及广西置业同意以其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桂林保利分别出资人民币40,000,000元及人民币5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桂林保利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00元。
保利文化:向桂林保利增资并与广西置业成立合资企业开展艺术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