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
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公司”)、中山市华发生态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生态园公司”)拟申请贷款,具体内容如下:华亿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期限为4年;华亿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中山生态园公司拟向浦发银行中山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