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珠海市国资委“)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格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51.94%股权、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格力集团对本公司的债权等资产,注入珠海市国资委新设立的全资公司(该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注册手续)。之后,珠海市国资委拟将不超过格力集团49%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
上述事项将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但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珠海市国资委。
上述事项须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公司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联系,及时获取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