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04,288,9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9.1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71,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166,000,000股质押给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090,368,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8%。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