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可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以及未来可能的收购兼并项目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七)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九)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