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额度,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13-068号)、《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补充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3号)、《关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8)、《关于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77号)等相关公告。现将近期发生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科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借款38,000万元,后续新增借款拟定不超过22,000万元,用于“金科〃廊桥印象”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60,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小埠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7月向农业银行郴州分行借款10,000万元,用于“金科〃在水一方”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科佰乐星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向农业银行重庆万盛支行借款10,000万元,用于“金科〃中华养生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向农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借款27,800万元,用于“金科〃雷家桥”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向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借款40,000万元,用于“金科〃天籁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21,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44,000万元,用于“金科〃世界城”项目的开发,期限24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提供17,000万元抵押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9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体系以外的第三方的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7,29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41%,占总资产的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