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众安房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根据上市规则定义)之规定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报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本公司拥有人的应占利润(“利润”)较二零一二年同期大幅增长。
根据本集团该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的评估,利润比二零一二年同期约有13倍的增幅,该显着增幅主要因:
于期间本集团的已销售及已交付的总建筑面积比二零一二年同期估计增加180%;
及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增加比二零一二年同期估计上升17倍,原因是于期间的新增投资物业所致。